7月1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郑维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晓军,委员会委员樊存弟、王玉娥、王心、杨嵩、刘凯、贺韧等出席。
会议审议了《渭南市2021年改革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事项;传达学习了全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会议精神,并听取我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要求,夯实改革责任,紧盯方向目标,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统筹抓好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渭南实际的科技成果评价转化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
会议强调,要继续把督察评估作为改革落地、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方法和举措,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督察评估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中省重大改革部署承接落实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情况的自查评估,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发挥改革督察评估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确保2021年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要对标“三年内基本消除集体经济零收益村”的工作目标,聚焦农村改革、农村人才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上谋新招、出硬招、求实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准确掌握政策标准,把握重点环节,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指导督促,不断提高执法科学化规范化能力水平。